问题 | 回迁房主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回迁安置房一房二卖的问题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说,拥有房屋的购买者有权立即解除与售卖方之间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进一步要求售卖方退还全额购房款项及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除此之外,购房者还可以依法向售卖方主张索要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以此弥补由于购买该房产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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