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签合同延期交房违约如何追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物业所产生的违约责任,相关规定如下:若开发商未能在经过催促之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按约交房,则业主有权主张其赔偿逾期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经过催促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然无法履行交房义务并且未提出正当理由予以解释,那么业主即有权利选择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其他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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