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定金合同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预售登记后的购房退房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予以解除;
此外,还可通过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的解除条款或是待满足法定的解除条件出现之后,将退房意向正式书面通知对方,一旦该通知成功送达到对方处,即可即时解除尚未竣工交付的房产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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