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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没有催告能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履行交付义务时,购买方是否能够选择退房呢?答案是肯定的。在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逾期后,购房者应及时向开发商发送关于催促交房的通知文书。在此之后的三个月合法期间内,若开发商仍然未能完成交房事宜,那么购买方便享有提出退房请求的权利。
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必须如数退还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并且还需赔偿由此产生的活期利息。倘若合同中对违约金事项有所约定,则开发商也应当一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与购买方已经明确约定了交房期限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那么在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的情况下,购买方便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行使解除合同、退房并收回购房款项的权利;反之,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那么购买方则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函。经过三个月的等待后,若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购买方便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实现退房并取回购房款项的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不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能不能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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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20: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