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妈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男方与其第二任妻子在婚前所拥有之个人资产:
①假设男方已于原配离婚并对全部财产进行合理归属分配,那么男方在与现任妻子结婚之前所获取的个人财产将全然归属于男方所有; ②倘若男方仍持有前去世妻子未完成分割之个人财物,则此等财产应视作父亲与其亡妻分别拥有的财产,男方无权单独处置亡妻的全部财产,而这些财产将会由他们所育之子女们公平分配。 关于男方与其第二任妻子之间的共有财产:男方与现任妻子建立新婚关系后,女方有权享有他们婚后所得财产的一半所有权。 至于剩余的另一半财富,女方及男方所生之子女们均可继承其中的一份。 关于遗产继承比例问题: ①当涉及到死亡后遗产继承事宜时,女方将首先从她与男方的共同财产中继承一半,然后再与子女们平分剩下的一半; ②同样地,对于子女们而言,需在他们母亲与父亲在婚姻期间所累积的财产中扣除一半,然后剩下的部分由父亲和子女们平均分享。 至于女方与男方在婚姻中所积累的财产,亦应扣除一半,然后这部分财产再由女方和子女们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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