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不动产预告的效力如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预告登记程序之后,开发商将无法实施一房两卖行为并导致该行为被判定为无效。所谓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在签署了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权利协议之后,为了确保未来能够顺利地行使物权,根据约定的条件,向相关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预告登记手续。例如在商品房预售的交易过程中,购买方有权针对尚未竣工交付的房产进行预告登记,从而有效地限制开发商将已经出售的房产再度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等不利于购买方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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