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房产纠纷退房费用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者要求退房时所产生的违约金应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进行确定。
然而,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上限不得超出实际损失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若逾越这一红线,多出的部分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与认可,也就是说,违约方无需对超出百分之三十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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