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回迁房犯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任何情形下,房屋的“一房二卖”行为都被视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侵害他人权益的不当行为,参与此行为的各方当事人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赔偿责任。关于您所提出的疑问,我们给出如下详细解答:
(1)当购房者已支付首付款并在中途决定退房时,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当严格遵循买卖双方在事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内容进行公正、合理的计算;如果合同中对这方面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或者表述含糊不清,那么购房者应该按照交易中的通常做法,给予卖方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2)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顺利完成相关手续,从而使得购房者不得不选择退房,那么卖方就无权向买方追讨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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