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物业出租业务中,经纪公司通常会独立于业主以及承租者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以便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及可能面临的损失赔偿问题。
2.值得注意的是,房屋托管并非遵循传统的“三方协议”进行操作,因此经纪公司与业主之间所约定的租金数额并不必然与其与客户达成的租金水平保持完全一致。
3.尽管经纪公司在与业主及客户订立合同时可能均涉及租金事宜,但是其向客户收取租金的详细方式以及付款期限,与经纪公司向业主支付租金的相关条款未必能够完全对应。
4.考虑到降低自身空置率的风险因素,经纪公司往往会向业主提出一段时间的所谓“控制期”(即免租期)要求,具体时长一般为30至45天不等。
5.无论业主、客户还是经纪公司,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按照相应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