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其在协议中所应承担之义务或是履行方式无法达到合约中约定的标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当事方可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并请求对方当事人为合同违约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执行搬迁任务时,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便可依据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其次,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经就相关事宜达成了协议,但双方当事人均未签署仲裁协议,那么任何一方当事人在事后反悔的情况下,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