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买房违约金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出现违反合同的行为,我们便须根据与该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载明的相应条款,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当涉及违约赔偿的部分时,我们的当事人有权依照个人意愿,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违约金额度,亦或是设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然而,抑或合同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那么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损失赔偿额便可参照以下几个标准加以确定:针对逾期付款的情形,仅需将尚未支付的购房款项总和作为依据,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通用标准进行计算即可; 至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问题,只需依据在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相关主管部门所公布的数据,或者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均能够精确地计算出我们应得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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