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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钱没准时到位算违约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未能按时偿付所购房屋款项,即是指购房者在借贷期限临近之际,本应有能力按照承诺偿还贷款却未能如期完成这一行为。购房者迟延还款所需满足的构成条件包括:
(1)债务确实存在;
(2)债项之履行具有可能性;
(3)借贷之履行期间已经结束;
(4)购房者未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原因必须可以归咎于其自身;以及(5)购房者不能提供任何法律上的正当理由来解释其未能按时偿还贷款的行为。当购房者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且经过催告之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义务,那么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解除该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如果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当事人之间并未就此达成协议,则在经过对方当事人催告之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应设定为三个月。若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催告,则解除权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逾期未行使解除权,则该权利将丧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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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18: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