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购房定金合同有法律意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合同中并无关于将交纳定金视作合同设立或启动生效之条件的明确规定,那么,定金的支付与否对合同效力不会产生任何影响,需要依据合同自身所包含的内容进行具体分析,确定其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
其次,若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将交纳定金作为合同设立或启动生效之条件,且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支付定金,然而,主合同已经顺利履行或者已执行了其主要部分,这并不妨碍主合同的设立或启动生效。 再者,若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将交纳定金作为合同设立或启动生效之条件,而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支付定金,同时,主合同也未能完全履行或者未执行其主要部分,那么,主合同将无法设立或者启动生效,从而失去其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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