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房产合同纷争的相关仲裁事宜,首要考虑之处在于该购房合同是否已明确规定争议议题的解决途径是否包含仲裁条款。若确实设立此类条款,则需依照合同所载明的仲裁机构来进行相应的仲裁处理。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用仲裁作为解决纠纷手段需要当事人双方皆达成自愿共识,因此,仲裁案件的受理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签署的仲裁协议这一基础之上。当一方选定仲裁途径时,实际上即是对其享有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权能的自动弃权行为。
同时,不论是由何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最终裁定,皆属于终局性的仲裁结果,并不存在任何上诉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