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资买房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家庭中的房产交易纠纷的法律规定如下:若婚后由父母全额支付购房款项或者首次支付房款后自行承担剩余贷款、并将该房产登记于出资方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是其父母赠送给该子女单独所有的财产;反之,如果婚后父母仅支付了首付款,而房产则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并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或者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以及双方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是其父母赠送给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