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乡购房交了定金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购房定金不予退还问题,消费者可采取以下几种有效途径予以解决:
首先,买方可尝试与出售方进行友好沟通并达成共识,商议退还所缴纳定金; 其次,消费者也可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协助和调停,通过合法途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第三,消费者亦可致电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若前述手段均无法奏效,消费者有权选择诉诸法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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