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增加面积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处置这类情况,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1.当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之内时,应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进行结算,并多退少补。 2.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则买方有权利选择退房。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需在买方提出退房要求后的(通常为三十天)内,将买方已经支付的房价款项全额退还给买方,同时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已付款项利息。 3.如果买方决定不退房,那么在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情况下,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将由买方自行补足;而对于超过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承担,产权归属买方所有。反之,如果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将由开发商返还给买方,而对于超过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开发商则需双倍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3、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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