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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合同里没有退房条款是否可以退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准予退房的条件大致分为约定事项以及法定事项两大类。在购买商品房后,如果想要退出交易,然而在合同条款中又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此时便需要审查自己是否符合法定的退房条件。关于法定退房条件,这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购房者可以据此要求退房的情况,具体来说,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开发商无权处置该房地产项目;
其次,开发商可能存在欺诈行为;
最后,房屋本身存在问题。
其中,开发商无权处置该房地产项目的情况主要包括:开发商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属于共同所有,但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出售,亦或是该房屋的所有权存在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已经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了房屋的权利等等。
至于开发商可能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尽管部分购房者曾以此作为申请退房的理由,但是实际上,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支持率并不高,主要原因在于购房者往往难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开发商确实存在欺诈意图和欺诈事实。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应当尽可能地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都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且得到双方的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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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7: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