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的房能否购买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发商未能提供齐全五证之情况,处置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尚未取得完备五证的开发商,购房者应持谨慎态度,不应贸然选择购置房产,以规避未来因证件缺失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次,若在未知情的状态下已经交付定金或购房款项并签署相关合约,在得知真相后,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 再次,若开发商拒绝配合执行上述步骤,购房者有权向该地区的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谓“五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仅有在前述四种证书齐全的前提下方能办理预售许可证。因此,若开发商无法提供完整的五证,则其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利息以及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损失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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