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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纠纷法律规定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确实存在着相关规定。当买受人因为购买房产而同出卖人产生纠纷时,相关司法部门会要求包销商参与到诉讼之中;如果出卖人、包销商以及买受人三方已经针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与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则应按照这份约定来决定他们在诉讼中的具体角色。
另外,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宣布无效或被取消、解除之后,出卖方需将其收取的购房贷款及购房款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分别返还给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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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9: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