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住一年有质量问题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入住之初,如发现购置的商品住房存在明显的质量缺陷且此类问题已对日常居住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则买方可行使权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提出退房请求。
然而,在商品住宅正式交接并实际投入使用之后,倘若买方当事人坚决认定整栋建筑物的整体质量未能达标,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他们有权选择委托具备执业资格的工程质量检验评估公司进行全面复检及核查。通过严密的检测与鉴定过程,一旦证实系由主体结构的质量瑕疵所引发的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情况,购买方便具有解除购房合同并依据法律程序申请退还全部购房款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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