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逾期交房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卖家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商品房的交付任务给买方使用,应该根据逾期的天数,遵循以下不同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逾期的时间没有超出30天之内,那么就需要从本合同第八条所规定的最终交付日期开始计算的次日起,直至实际交付之日为止,卖家需要每天向购买者支付已交付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同时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若逾期的天数已经超出了30天,购买者可以拥有合法的权利解除合同。当购买者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卖家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算起的30天内全额退回所有已支付款项,并且还需按照购买者累计已付款项的1%向购买者支付违约金。如果购买者选择继续执行合同,那么合同仍然有效,从本合同第八条所规定的最终交付日期开始计算的次日起,直至实际交付之日为止,卖家需要每天向购买者支付已交付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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