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下室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受害方有三种途径可以进行维权:通过协商解决、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这一现象,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已经签订的合同、索回之前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并要求对方赔偿所有可能产生的损失。
此外,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经支付购房款项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但是,若卖方并非专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其他同类型机构,那么在此情况下,要求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将无法得到支持,买方仅能主张退还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同时赔偿所有可能产生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