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面积及最终交付使用面积之间的差异问题,必须遵守以下原则:针对其绝对值不超过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的情况,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妥善解决。
具体来说,当实际交房的房屋面积与预定销售面积存在偏差时,应依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协商处理;若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者对此缺乏详细说明,则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对于超出部分的房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退少补。
然而,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购买者便享有选择退房的权利。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在购买者提出退房要求后的三十天内,全额退还购买者已经支付的房款,并同时支付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