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退定金找什么部门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向销售部门申请退还所缴纳的定金。定金是在双方签署或执行合同前,由一方以现金或其他替代物作为担保方式,提前交付给另一方的一笔款项。在这个过程中,支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之为定金支付方,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被称为定金接受方。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决定是否将定金支付给对方,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措施。当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其义务之后,定金应被视为抵扣价款或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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