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滨江交房会提前吗还是延期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遭遇商品房交付日期延误的情况,身为购房人的您首先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和确保自身权益的催告行为,以此敦促房地产开发公司尽早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如经多次催告后,开发商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房工作,那么,您将依法享有向法院提起解除合同诉讼的权利。在此基础上,您还可以进一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返还双倍定金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其他形式的违约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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