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对抗执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抵制强制执行的规定主要涵盖了以下内容:
首先,出于执行依据权威性的考虑,法院的判决或是裁决等法律文件拥有不可撼动的执行力,这种执行力是高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 其次,在探讨房屋买卖合同弱化对抗性方面,我们发现该类合同仅仅是在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然而面对第三方的权利主张并无有效的对抗能力; 再者,给于房屋权属转移以同样无奈的结论,这一点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变更需要各类法定程序以及社会公开登记,未经依法公示的权利变动并不具备对抗他人的效力。综合以上因素,尽管房屋买卖活动在实质上或许能对一些权利义务后果产生影响,但从法律层面来看,却无法对抗那些来自于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力量。 然而,当事人却可以借助于合理的方式方法,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加以保护。在面对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时,责任主体理应积极配合相关环节的推进,避免因为个体行为失当而引发不必要的经济及其他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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