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买房一方要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伙购房之后,若其中一人决定离开,可以按照既有协议向对方支付款项亦或是由另一方接手购买该物业。
然而,在执行这些决策之前,我们需先明确双方是否签署了相关的协议文件,并且需查看房产证上登记着何人的姓名,以便针对各种不同的状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若该房产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那么在一方选择退出时,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倘若双方均无意继续持有该房产,则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最终的归属判定,而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该房屋市场价值一半的金额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优先购买权的实现方式】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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