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清购房定金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购房协议中的定金纠纷问题,首先需判断购房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益,若发现该份合同无效,则应全额退回预付的定金给客户。
其次,需要考量合约是否涉及欺骗或双方当事人产生重大误解而影响了合同签订的合理性与公正性,如确实存在这样的因素,可考虑向相关部门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在成功撤销购房协议之后,根据规定,相应的定金也应全数归还给客户。 然而,若是以上两种情况均未得到证实,那么当交易的对象是买方时,若发现其犯有严重的违约行为,此时定金不应被退还;而倘若违约行为出现在卖方身上,则其必须按照约定的双倍金额来退还定金给客户。若卖方未能按照规定退还定金,买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追讨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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