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借名买房纠纷如何判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借名购房行为时,法院通常会将所有权判予房产证上所载明的产权所有人。
然而,若存在其他相关证据能够明确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则需根据这些证据所揭示的事实进行审判裁决。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范畴,其物权变更的公开透明度依赖于登记制度,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仍倾向于采纳房产证上记载的权利所有人为优先审判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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