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停工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现开发商所持的五项证明文件尚不完备,您有权与该开发商进行商议,考虑是否需要退回房产交易。在开发商未能就此达成共识时,您可向当地住房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此情况下,住房建设委员会将勒令开发商立即停止所有房屋销售活动,并对其处以最高达5万至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若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进行预售行为,住房建设委员会将命令开发商立即终止预售商品房业务,同时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总额1%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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