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保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屋遭遇质量问题之际,可采取以下解决策略:若在保修期尚未来临之前发现瑕疵,消费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维护申请,由后者负责处理居住环境的改善工作。若已过保修阶段,且房屋存在的问题对日常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消费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如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干扰到正常居住使用,买方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此项诉求将得到法院的支持。若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卖方有义务承担修复责任;若卖方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导致的其他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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