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20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在进行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更时时候,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减少注册资本也不例外,也是有严格的要求的。那么,减少注册资本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二、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清单 : 1、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前期验资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 7、减资前银行对账单 8、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三、注册资本的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 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 四、注册资本要求 《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 《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 《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资本是可以进行减少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要 慎得股东们的同意,这样才能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所以,在办理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公司法的的程序走,减少注册资本就意味着所有的文件都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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