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订应当包含如下重要条款:
首先,条款中需明确标注出各方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名称、详细地址以及法人组织需要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确认;
其次,预售商品房的具体地理位置及编号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再次,预售商品房的数量及其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精确计算,同时要明确注明是指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抑或是其他类型的面积;
此外,商品房的价格即房屋的售价,应以每平方米的金额表示,并且不仅要标示单价,还要明确总价;接下来,合同中还需明确规定预售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
然后,合同中还需明确规定房屋的实际用途,例如住宅用房、办公用房或者经营用房等;
最后,合同中还需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以及期限,同时还需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除此之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添加其他必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