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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出现裂缝能否退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符合退房条件的情形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房屋的主体质量存在缺陷,这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而无法顺利交付使用,或是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严格审核,发现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确实存在重大瑕疵,此时,购买人便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以及赔偿相应损失的要求,此项权利应当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与支持。换言之,当购房者在收房过程中或入住之后,发现房屋的结构存在显著的质量问题,他们可以寻求相关权威机构进行检验,倘若检验结果证实房屋的主体质量的确存在问题,那么购买人就有权选择退房,同时要求开发商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若房屋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到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根据我国现行的司法解释,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且向开发商索取赔偿。通常来说,判断房屋质量问题是否严重到足以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依据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过程中的疏忽导致房内空气质量恶劣,从而影响到室内居住人员的身体健康;或者是因为房内噪音过大,影响到居住者的生活品质等等。由此可见,对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是问题严重到影响居住的情况,例如屋顶频繁漏雨,尽管经过多次修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使得居住者无法在此居住;又或者是使用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导致隔音效果极差,严重影响到了业主的正常居住使用等问题,购房者都有权选择退房。
然而,对于诸如墙面剥落、屋内漏水等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问题,虽然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但却无权以此为由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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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2: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