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面积测量标准误差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房屋实际测量面积应控制在以下范围之内:即真实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间的差距不应超过百分之三。若实际测量面积大于合同中所注明的面积,则其面积误差比不得超越3%的上限。在此情况下,对于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包括3%在内)的部分,买受人需按照原先约定的价格进行补足;而对于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部分,则应由出售方承担相应的房价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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