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补打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买卖契约遗失事宜,你可选择携带与开发单位签署的重新拟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至房管部门进行申请,协同购房者遵照相关规定至房管局进行申请,由房管局审查后撤销原有购房合同的登记备案信息。此后,你们便可以重新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且再次将其备案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第二十一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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