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住着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到一房多售的现象时,作为购房者应当采取何种策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以下是几个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如果您所购买的房产目前尚未交付给第三方并且尚未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那么可以根据您与出卖方签订的买卖协议中的约定,按照签约顺序或支付房款的时间先后,要求对方履行房屋交付的义务。 然而,如果该房产已经被其他买家接手并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只能选择向出卖方提出违约赔偿诉讼,以此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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