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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延期半年再开空头支票我该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房产因开发商延期交付而超过半年的问题,您应该立即启动诉讼程序来敦促其履行责任。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方法:
首先,如果您希望撤销交易,需要在行动前进行书面催告。经过三个月的催告期后,若开发公司仍然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则您有权宣布合同失效。简而言之,导致购房者有权利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开发商已明确表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房;
其次,通过催告程序,您可以确保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这个问题。在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如果开发商仍然没有交付房屋,那么您就可以依法行使合同终止权;
最后,购房者的合同终止权的有效期限是从催告之日起计算的三个月内开始,并持续一年。这意味着,在这一年内,您可以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而一旦超过一年,您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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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