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迟一年交房违约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卖方以极其严重的借口迟延交付物业长达一年以上,且买卖双方反复地、积极地催促了许多次,但依然无法在一段符合实际的期限之内得以落实,那么买方完全有权力向有关部门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但是,第十七条里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开发商理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如期完成交付工作,这是他们作为一个企业应该承担的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开发商未能遵守这项约定,那就等同于他们已经违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如果在购房者多次催促之后,开发商仍然不能在三个月内履行其应尽的职责,那么买方可以根据这个事实提出退房并解除合同的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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