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办证违约能否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者未能按期完成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交付,购买方有权撤销购买合同,且理应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迟延导致的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在履行过程中存在瑕疵时,需对由此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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