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过户卖方违约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地产销售交易的过程之中,倘若卖家未能履行其责任并构成违约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或她有义务向买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卖方面临着不愿意承担此种惩罚性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时,当事人(即受到违约行为侵害的买方)可以依法向位于负责处理该案件的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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