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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多卖有没有合同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一房二卖”的双边交易中,两个合同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生效条件的要求和标准,便可被认定为合法且有效。
然而,若该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所导致,则此类合同将不具法律约束力。“一房二卖”是指卖方通过两次或以上的买卖合同,把同一套房产分别出售给两位不同的买方。在这过程中,双方都毫不知情地同卖家签订相应的购房协议。针对卖方采取的这种行为,在实际诉讼中,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来解决争议:
(1)以产权登记为依据。如果在这两份合同中,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产权过户手续,由于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法院会确认已完成过户登记的那一方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2)以鉴定合同签署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如果这两份合同都还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并且标的房产也尚未交付,那么法院就会按照合同签署的时间顺序来判断哪一份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排在前面的合同自然就是有效的;
(3)在第一个买家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卖方再次将房产出售给第二个买家的情况下,卖方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但他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买家可以据此合同向卖方提出违约赔偿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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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