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违约怎么理赔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付物业时,应依据契约中所约定的条款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若当事人因契约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要求予以减少,则其所提出的请求应以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作为衡量标准进行适度调整;反之,若当事人认为契约中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以致无法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则其有权请求增加违约金的金额,此时,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根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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