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武汉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众多的合同纠纷中,一个重要的处理原则是依照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如果所有的合同都还没有被执行,那么就应该坚守这一先订立合同者优先得到履行的原则。如果其中有一方购买者已经成功地取得了所要购买物品的所有权,那么另一方面则需要尊重已获得货物产权者的权利,优先考虑他们的利益。
然而,如果在签订合同之时,所有的购买者都尚未获得物品的所有权,那么就应当遵循占有在先的原则,即谁先占有该物品,谁就有权优先获得其所有权。
最后,如果有一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就应当坚持履行在先的原则,优先保障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1 17: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