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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买卖出现面积误差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在购房合同时出现面积差异的情况,一般的解决方式是依据合同中所订立的有关面积误差的约定;
如若合同里对此无明文规定,则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四条进行处理。在此条款中,若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过了3%,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索回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而如果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他/她也有权利向出卖方提出减少价款等形式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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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0: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