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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预售证售楼哪个部门管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擅自出售房屋的行为,我国住建部承担着严格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行政许可环节,住建部负责对开发商提出的预售许可证申请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满足相关规定的预售条件,否则开发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预售活动;
其次是市场巡查工作,住建部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巡查,以确认开发商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预售许可证,以及是否存在无证销售的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住建部将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此外,如果购房者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发现了无证销售的现象,可以向住建部进行投诉举报。住建部在收到投诉后,会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最后,对于被查实的无证销售行为,住建部将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商实施罚款、暂停或撤销预售资格等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若情节特别严重,住建部还可能会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同时,住建部也会将无证销售行为记录在企业信用档案中,纳入到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之中,对那些失信企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限制他们在市场准入、融资贷款、评优评先等多个领域中的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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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1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