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了购房定金没拿认购书如何保障权益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行为中,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却尚未签订正式的认购协议这一情况下,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便成为了一大挑战。针对此问题,最恰当有效的方法便是及时收集和妥善保管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清晰无误的定金支付证明、详细准确的转账信息、明确具体的收款收据等等。除此之外,与开发商或者销售代理之间的对话交流记录也同样重要。若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在收到定金之后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提供认购协议的义务,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款,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中包括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并且有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违约金。倘若开发商或销售代理拒绝履行或者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购房者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期通过司法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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