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违约金如何索要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产开发商未能按照承诺履行职责,从而导致违约事件发生,必须严格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列明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违约赔偿范畴之内的议题,合同当事方有权利在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具体的违约金额度或者商讨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然而,如果合同对此两项内容均未作任何约定,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可以参照以下各类标准来确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针对逾期支付房款的现象,应当根据尚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制定并公布的相关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精确计算; 至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状况,则应当以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内有关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或者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提供的同地段、同等类型房屋租金标准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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