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交房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条款约定以及开发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期向购房者交付符合法定交付标准、技术要求和配套设施建设齐全的商品房,那么此行为可被认定为违约。对于该类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及契约精神。
然而倘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是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的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及时通知购房者,并与之协商解决方案,以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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